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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住公发〔2025〕30号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02

  • 发文字号: 沈住公发〔2025〕30号
  • 发文单位: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5-07-28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辽宁省沈阳市
  • 生效日期: 2025-07-28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住房公积金各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 51271-2017)的规定,现将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沈阳市2024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统计数据,按照有关规定,我市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9523元。

2.请各缴存单位严格执行政策,做好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7月28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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