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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医保〔2025〕21号 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62

  • 发文字号: 秦医保〔2025〕21号
  • 发文单位: 秦皇岛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统计局
  • 发文日期: 2025-06-30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河北省秦皇岛市
  • 生效日期: 2025-07-01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2025年6月30日,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统计局4部门联合发文《关于调整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秦医保〔2025〕21号),明确2024年秦皇岛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1202元,作为2025年7月至2026年6月,核定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依据。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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