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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厅发〔2019〕111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颁布快递员等2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

#A类【国家级】政策#

阅读量:87

  • 发文字号: 人社厅发〔2019〕111号
  • 发文单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
  • 发文日期: 2019-12-18
  • 类别: 其他
  • 发文地区: 国家级
  • 生效日期: 2019-12-18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邮政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邮政局共同制定了快递员等2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现予颁布施行。原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同时废止。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

2019年12月18日


2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录


序号职业编码职业名称
14-02-07-08快递员
24-02-07-09快件处理员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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