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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2025年度湘潭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和下限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91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发文日期: 2025-07-22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湖南省湘潭市
  • 生效日期: 2025-01-01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按照长株潭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协同发展工作要求,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限和下限均参照长沙市的标准执行。根据长沙市统计局公布的“2024年长沙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25162元”计算,2024年度长沙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0430.17元。2025年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为31291元,最低为2100元。

经测算,2025年度湘潭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最高为7510元,最低为210元,此标准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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