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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工作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02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
  • 发文日期: 2025-06-20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湖北省荆门市
  • 生效日期: 2025-07-01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做好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工作,根据国 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明确核定区间。本次核定区间为2025年度(2025 年7月至2026年6月期间),各单位在启缴2025年7月住 房公积金前应完成本年度核定工作,调整后原则上一年不变。

、明确核定项目和标准。核定项目为单位和个人住房 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职工月住房 公积金缴存额。具体核算标准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上年度(1 - 12月) 工资总额除以12计算。

1.工资总额统计范围。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 工资总额指本单位在月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从 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即税前工资,但不包括从单位工会 经费或工会账户中发放的现金或实物,入股分红、股权激励 兑现的收益和各种资本性收益等。工资总额由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其他工资四部分组成,不包括病假、事假等情  况的扣款。奖金包括年终奖、全勤奖、生产奖、节约奖、劳  动竞赛奖和其他名目的奖金以及某工作事项完成后的提成  工资、年底双薪等;津贴和补贴包括补偿特殊或额外劳动消  耗的津贴及岗位性津贴、保健性津贴(不含烤火费、降温费、 女职工卫生补贴)、技术性津贴、地区津贴和其他津贴,含  过节费、通讯补贴、交通补贴、公车改革补贴、驻村补贴、  取暖补贴、物业补贴、不休假补贴、无食堂补贴、单位发的  可自行支配的住房补贴以及为员工缴纳的各种商业性保险  等。其他工资指单位发放给从业人员除工资、奖金、津贴和 补贴外的劳动报酬,如补发上一年度的工资等。

2.缴存基数限额标准。2025 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  基数上限为23685元,最低缴存基数为1950元(中心城区各   区)和1800元(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  在荆中央、省属企业和“双管单位”职工以及领取“楚才卡” “荆英卡”的高层次人才、市委人才办认定的其他高层次人  才、重点企业人才,超规定限额缴存的,由单位按程序向中  心各办事处申报审核。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各10%或12%; 缴存困难单位可按程序申请降低缴存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各5%。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后四舍五入到元位。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核定需填写《荆门住房公积金年审登记表》 (附件1)、《荆门住房公积金职工缴存基数核定清册》(附 件2),请各单位完整填写,确保各项信息准确无误。

(二)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 公积金实行按月缴存,请各单位务必按要求及时完成核定工 作并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已开通网上业务的单位可直接在网上缴存业务系 统中办理缴存基数调整和汇缴业务;暂未开通网上缴存业务 的单位可到中心各服务网点柜面办理。

附件:

1.荆门住房公积金年审登记表

2.荆门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清册

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5年6月20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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