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青海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 122787 元,比上年增加 1330 元,同比增长 1.10%,增速 [[1]] 比 2023 年回落 3.65 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 2024 年青海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 0.90%。
从行业门类看,非私营单位全部 19 个行业门类中,有 9 个行业的平均工资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详见表 1)。其中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采矿业 198977 元,金融业 161681 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59281 元,分别是全省平均水平的 1.62 倍、1.32 倍、1.30 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农、林、牧、渔业 50330 元,住宿和餐饮业 60983 元,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61088 元,分别是全省平均水平的 40.99%、49.67%、49.75%。
从增长速度看,全部 19 个行业门类中,有 14 个行业的平均工资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年平均工资增速最高的三个行业依次为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分别增长 15.51%、10.86% 和 10.79%。增速最低的三个行业为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农、林、牧、渔业和教育,分别下降 3.59%、2.48% 和 2.16%。
注:
[1] 以下如未特殊说明,均为名义增长。
附注
1. 指标解释
(1)单位就业人员: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详见官网http://www.stats.gov.cn/xxgk/zcfggz/tjxzfg2020/201708/t20170803_1758101.html),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就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需要明确的是,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以及房费、水电费等,但不包括从单位工会经费或工会账户中发放的现金或实物,入股分红、股权激励兑现的收益和各种资本性收益等。
(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
2. 统计范围
劳动工资统计范围为城镇地域内就业人数在 5 人及以上的法人单位,调查对象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等。
城镇地区非私营法人单位(包括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除私营单位以外的内资(包括机关、事业)单位、港澳台投资和外商投资企业。
3. 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对城镇单位采用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4. 行业分类标准
劳动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执行。
5. 登记注册划分标准
劳动工资统计自 2023 年起,按照《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 [2023] 14 号)执行新的登记注册统计类别(详见官网https://www.stats.gov.cn/sj/tjbz/gjtjbz/202302/t20230213_1902786.html)。
2025-07-15 阅读量: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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