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西省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规社〔2025〕1号)规定,现就市本级自主创业社保补贴申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公告详情
1 补贴对象
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的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
2 政策依据
山西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规社〔2025〕1号)。
3 补贴标准
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三分之二。(社保缴费基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公布的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
4 补贴期限
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保补贴的年龄为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5 申报所需资料
1.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自主创业证明材料;
3.基本身份类证明;(身份证、《就业创业证》、社会保障卡等,根据实际选择其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即可。);
4.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复印件;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经运城市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认定的《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
5.市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明细账单;市医保征缴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明细账单;
6.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备注:
1.所有资料递交时携带原件,提供的复印件资料需加单位盖公章。
2.劳动者社会保险缴纳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由劳动者本人选择,既可向社会保险缴纳地人社部门申请,也可向户籍所在地人社部门申领。
二、申报时间
2025年7月15日-9月30日
三、申报地址
运城市就业服务中心(中银大道人社局南一楼大厅)
咨询电话:0359-2222571
运城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