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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金管委办〔2025〕19号 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限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93

  • 发文字号: 株金管委办〔2025〕19号
  • 发文单位: 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发文日期: 2025-07-14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
  • 生效日期: 2025-07-14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缴存单位、广大缴存人:

按照长株潭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工作要求,我市住房公积 金缴存基数上限参照长沙市的标准执行。根据长沙市统计局公布  的2024年长沙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25162元  计算,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31291元,单位或职 工单边月缴存额上限为3755元,单位和职工合计月缴存额与灵活 就业人员个人月缴存额最高均为7510元。

特此通知。

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7月14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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