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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公积金函〔2025〕4号 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审对账工作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79

  • 发文字号: 邵公积金函〔2025〕4号
  • 发文单位: 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5-07-07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
  • 生效日期: 2025-07-20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维护缴存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含各县市区管理部)决定开展2025年度(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年审对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账时间和方式

(一)时间:2025年7月20日至9月30日。

(二)方式:

1. 网上年审。已开通单位网上业务大厅的单位在中心网上业务平台进行年审。

2. 柜面年审。未开通单位网上业务大厅的单位在中心管理部服务大厅进行年审。

二、年审对账内容

(一)核对单位信息。

(二)单位是否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否存在少缴、漏缴、欠缴和多缴行为,清查连续缓缴或停缴的单位住房公积金情况。

(三)核对职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正在使用的手机号码信息是否正确。

(四)核对单位和职工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缴存额度和个人账户余额是否正确。

(五)核对并清理单位缴存挂账余额。

三、网上年审对账程序

1. 登录中心网上系统

https://www.fuwuhnsygjj.cn:7009/hfmis_wt/login

2. 点击年审(如下图)。

3. 核对单位信息、职工信息、单位挂账余额。

在网上系统首页“查询打印”菜单里可以查询“单位信息、职工信息、单位流水帐”等信息。

网上系统首页“信息修改”菜单里,可以对单位和职工的错误信息进行修改,单位名称等不能修改的需联系管理部提供相应资料进行修改。

单位挂账余额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缴存管理部进行核对

4. 查看本单位封存人员情况。通知调动的职工办理帐户转移;未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封存六个月后可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提取。

在网上系统首页“查询打印”菜单下“职工信息”选择“汇缴状态”为“封存”,可以查询本单位封存人员情况。

5. 在网上系统首页“当月汇缴”菜单里可以办理2025年度单位(个人)缴存比例调整、缴存基数调整、变更清册等业务。

6. 信息核对完毕,点击“已核对无误,确认年审”,即完成年审。

四、管理部服务大厅年审对账程序

(一)领取数据

收到本通知后,请各缴存单位协管员携带U盘到缴存地管理部服务大厅缴存窗口拷取职工账户信息、住房公积金对账单和《资金流水账》等。

(二)单位核对

1.核对本单位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人/负责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单位性质、组织机构代码/社会信用代码、协管员姓名和手机号码等信息,发现有误的,应在对账单上进行标注和修改,并按要求填写《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审表》(附表1)

2.核对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对账单(以下简称“对账单”)中的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正在使用的手机号码、月汇缴金额和个人账户余额等信息,发现有误的,应在对账单上进行标注和修改。

3.对账单中职工缴存状态为“封存”的,须在对账单上注明封存原因。属于工作调动的,应填写《邵阳市住房公积金转移(合户)申请表》(附表2),及时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属于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告知职工“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担保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如在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可办理转移合户手续,如超过半年未再就业的,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属于已离退休的,通知职工及时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属于死亡的,通知职工家属及时办理住房公积金继承提取手续。

4.年审期间需调整缴存基数的,需填写《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清册》(附表3);新增或减少缴存人数的,应在当月缴存时报送《邵阳市住房公积金职工缴存变更清册》(附表4)。

5.清理挂账余额。《资金流水账》“挂账余额”栏有余额的,单位协管员必须与专管分账员核对清楚,提出处理意见后,加盖单位公章返回中心。

(三)职工本人核对

各缴存单位通知职工本人核对信息。职工本人也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通过支付宝生活号“邵阳公积金”,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

(四)报送资料

各缴存单位完成年审工作后,需将对账单和资金流水账(需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及相关表格报送缴存地管理部。

(五)中心审核

中心对各缴存单位报送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在业务系统中进行修改。

五、工作要求

(一)住房公积金涉及职工个人切身利益,请各缴存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住房公积金年审对账工作,明确一位分管领导负责,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二)严格执行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的通知》(邵金管字〔2025〕5号)文件规定,严格规范调整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除单位人员正常增减外,单位一年内只能调整一次缴存基数,基数调整后职工月缴存额须为整数。单位有特殊情况的,需报中心审批。

(三)对不参加对账、不按时完成对账工作或数据信息核实不准确的单位,均列为年审不合格单位,中心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年审不合格的单位将暂停办理该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缴存单位负责。

联系电话:

城  区管理部:5352610     双  清管理部:5362670

北  塔管理部:5321768     经开区管理部:5366189

邵东市管理部:2207565     新邵县管理部:3669831

隆回县管理部:8958776     洞口县管理部:7224239

绥宁县管理部:7600687     城步县管理部:7369776

武冈市管理部:4220596     新宁县管理部:4830520

邵阳县管理部:6835908              

年审通知及附表电子文档在中心网站(www.hnsygjj.cn)提供下载。

附表:

附表1: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审表.docx

附表2:邵阳市住房公积金转移(合户)申请表.docx

附表3: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清册.docx

附表4:邵阳市住房公积金职工缴存变更清册.docx


                     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7月7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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