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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吴忠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度最高月缴存额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06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5-07-08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
  • 生效日期: 2025-07-08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发〔2005〕5号)规定,按照吴忠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4年度吴忠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统计数据,现将吴忠市调整2025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通知如下:

2025年度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4年度月平均工资,最高月缴存工资基数不得超过2024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9258元的三倍,即27774元。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为单位和个人各12%,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不得超过6664元。

本通知从2025年7月8日起执行。

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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