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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住金管发〔2025〕6号 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98

  • 发文字号: 宜住金管发〔2025〕6号
  • 发文单位: 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 发文日期: 2025-07-08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四川省宜宾市
  • 生效日期: 2025-01-01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三江新区、宜宾高新区、"两海"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存基数上限

根据宜宾市统计局公布的2024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统计数据,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执行标准调整为25992元,缴存基数上限标准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二、缴存基数下限

根据《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宜府规〔2025〕1号)要求,全市各县(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执行标准调整为2200元,缴存基数下限标准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规定执行。特此通知。

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5年7月8日

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7月8日印发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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