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玉溪市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医疗保障待遇政策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08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玉溪市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25-07-08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云南省玉溪市
  • 生效日期: 2025-07-08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一、2025年参保政策

1、普通残疾人2025年具体缴费标准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6月25日个人缴费400元;2025年的7月1日至2025年12月25日个人缴费1070元。

2、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2025年具体缴费标准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6月25日,个人缴费280元;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25日,个人缴费950元。


二、待遇享受时间

集中征缴期(每年9月1日至次年2月25日)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时间从次年1月1日开始。

非集中征缴期(当年3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参保缴费的,从缴费当月起3个月内为医保待遇享受固定等待期,固定等待期内参保人员不得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待遇保障政策


(一)普通门诊待遇

玉溪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普通门诊就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及最高支付限额为:


(二)“两病”门诊待遇

玉溪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未纳入门诊特慢病的糖尿病患者降血糖、高血压患者降血压用药纳入门诊统筹保障范围。

一是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两病”药品的,基层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90%,县级公立医院支付比例为70%;

二是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以外“两病”药品的,基层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0%,县级公立医院支付比例为50%。

三是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与普通门诊合并累计计算:单个病种600元,“两病”并发的700元,单次处方最高支付限额100元。

(三)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待遇

1、门诊特殊病待遇。门诊特殊病共包含30个病种,玉溪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门诊特殊病医疗费,一个自然年度内计算一次起付线为1200元,政策范围内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70%。重性精神病、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的门诊透析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90%。门诊特殊病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与住院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

2、门诊慢性病待遇。门诊慢性病共包含23个病种,玉溪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门诊慢性病医疗费,按病种实行限额支付,政策范围内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50%。每增加一个病种可增加统筹基金支付限额500元,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按不同病种分别设置。

(四)协议期内国家谈判药品门诊

玉溪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购买符合条件的协议期内国家医保谈判药品时,先行扣除谈判药品10%自付费用后,其余的政策范围内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最高支付限额与玉溪市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每种谈判药每年只需支付一次起付线金额为1200元,并与住院起付线分别计算。

(五)住院待遇

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及最高支付限额如下:

(六)大病保险待遇

原文链接
  • 关于我们

  • HR政策库介绍
  • 联系我们

  • 电话:400-668-5151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