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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尽快申报2025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和技能提升补贴的公告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98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天水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 发文日期: 2025-07-07
  • 类别: 失业保险
  • 发文地区: 甘肃省天水市
  • 生效日期: 2025-07-07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5〕166号)精神,为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的积极作用,目前,我市已全面启动2025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和技能提升补贴发放工作。按照省上近期要求,8月底前要完成应发企业稳岗返还资金发放工作,为方便有关企业及职工知悉相关政策,尽快完成申报,现将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和落实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延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

(一)实施条件。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的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

(二)返还标准。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含补缴历年欠费和滞纳金)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60%返还。

(三)使用范围。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不得超出资金使用范围。

(四)线上申报流程。参保企业登录甘肃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首页→选择企业参保地行政区划→我要办→法人办事→失业待遇→稳岗返还企业账户填报确认(稳岗第二步)→确认稳岗返还信息→核对提交相关资料→公示后对符合条件的单位按规定进行发放。

(五)劳务派遣单位。具备资格的分别自动生成劳务派遣单位自有员工、用工单位派遣员工确认书及告知承诺书。由劳务派遣单位统一申报,上传与用工单位稳岗返还资金拨付协议、告知承诺书,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统一支付。劳务派遣单位应在稳岗返还资金到账1个月内,将用工单位全额享受的资金拨付到位,并将拨付凭证上传信息系统。对不及时拨付、上传拨付凭证的,取消劳务派遣单位下一年申领资格,并对违规使用资金依法依规承担责任。

二、延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一)领取条件。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省内技能等级评价机构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已参加过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的,不得重复享受技能提升补贴。

(二)补贴标准。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

(三)补贴次数。申请人应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领补贴,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补贴。已持有同一职业(工种)高级等级证书或享受相应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等级证书补贴。对取得《2025年甘肃省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指导目录》发布的职业(工种)相关技能人员证书的,可在此基础上增加2次补贴次数。

(四)发放流程。申领人可通过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或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领,社保经办机构通过“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确认申领人信息,经公示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规定进行发放。

(五)执行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

三、注意事项

本年度稳岗返还工作即日起开始,8月底前要完成应发企业的返还资金发放工作。全面推广“免申即享”经办模式,社保经办机构精准筛查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以书面告知、信息推送等辅助手段,告知参保企业上年度失业保险实缴金额、参保人数、裁员率、企业划型、返还比例、返还资金规定用途等事项,由参保企业确认并填报对公账号信息后,按流程提交材料,尽快完成申报。逾期未申报将视为自动放弃,无法享受本年度返还资金。

咨询地址:天水市秦州区七里墩人社大厦2区3楼天水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失业工伤保险科。

咨询电话:0938-8393191。


天水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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