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建办)、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市、区)税务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及各分局:
根据阳江市统计局《2024年阳江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告》,现就我市2025年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事项通知如下:
从2025年7月1日起,我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我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8855元的3倍,即26565元,下限保持1750元不变,执行期限至2026年6月30日。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江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
2025年7月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