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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年龄上限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79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怒江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5-07-02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 生效日期: 2025-08-01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住房公积金各缴存单位和缴存人:

为认真贯彻落实“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进一步做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服务工作,更好满足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2025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研究同意,现就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年龄上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缴存人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偿还贷款最高年龄上限男性职工由65周岁调整为68周岁,女性职工由60周岁调整为63周岁,贷款期限最长仍为30年。

本通知自2025年8月1日起执行。2025年8月1日前已签订《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的贷款,按原规定执行。


怒江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7月2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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