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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关于调整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74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4-12-20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 生效日期: 2024-12-23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省直有关部门相关规定,我中心自2024年12月23日起启动2025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计算

      缴存基数(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年工资总额/实际发放工资月份。

      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26462元,月缴存额上限6350元,缴存基数下限2080元。

      注:机关/事业单位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和年度考核奖需使用2024年实际发放的(考核2023年度的)。

      二、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5%-12%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办理时间

      业务受理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至2025年3月31日。各缴存单位在2024年12月份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到账后,即可进行本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调整。

      四、调整方式  

      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员汇总并填写《缴存基数调整申请表》(五人以上需报电子版),加盖公章后持纸质表格到我中心窗口办理。

      开通单位版网厅的缴存单位可通过网厅在线办理。

      五、其它规定

      各缴存单位在填报2025年度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的同时,还需填写《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核定表》加盖单位有效印鉴(该表格可在中心网站下载)并对本单位的缴存信息具实填报,以确保单位缴存信息的真实一致,我中心将根据国家个人信息保密方面的法律规定,对各单位报送的信息严格管理使用。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规定执行,做好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调整工作。

      咨询电话:12329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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