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衡医保函〔2025〕27号 衡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全市职工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76

  • 发文字号: 衡医保函〔2025〕27号
  • 发文单位: 衡水市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25-06-27
  • 类别: 社保综合
  • 发文地区: 河北省衡水市
  • 生效日期: 2025-07-01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滨湖新区党群工作部,市医保中心:

按照《衡水市职工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试行)》(衡政规〔2019〕11号)文件精神,自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全市职工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为66120元。


衡水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27日


原文链接
  • 关于我们

  • HR政策库介绍
  • 联系我们

  • 电话:400-668-5151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