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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市金管〔2025〕14号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下限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88

  • 发文字号: 玉市金管〔2025〕14号
  • 发文单位: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5-07-01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
  • 生效日期: 2025-07-01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25〕16号)的相关规定,从2025年7月1日起,玉林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40元。现就我市2025年度(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标准调整通知如下:

一、玉林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040元。

二、单位缴存职工的月缴存额下限:2040×5%=102元,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合计为204元。

三、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人的月缴存额下限:204元。

本通知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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