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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生育津贴发放方式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80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25-07-01
  • 类别: 生育保险
  • 发文地区: 河北省邯郸市
  • 生效日期: 2025-07-01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全市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

为进一步规范生育津贴发放管理,切实保障参保人员权益,现就生育津贴发放方式调整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按规定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参保单位女职工,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可由本人在微信小程序“河北智慧医保”实名登录后,在“业务办理”—“生育津贴申报”模块中根据提示进行网上申报,并保留线下申报受理渠道,经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直接发放至本人指定账户,不再发放至参保单位。

二、本通知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参保单位和职工在2025年7月1日前申领生育津贴的,仍按原渠道发放。其他未尽事宜,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执行。

如果您有任何医保业务方面的问题,欢迎拨打0310-7012345医保业务咨询专线,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1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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