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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房金发〔2025〕20号 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方式及期限变更业务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83

  • 发文字号: 长房金发〔2025〕20号
  • 发文单位: 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5-06-30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山西省长治市
  • 生效日期: 2025-07-01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科室,各分中心、管理部,12329热线服务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惠民政策,充分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多元化需求,切实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决定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方式变更和期限变更业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务适用范围与基本条件

(一)适用范围

还款方式变更和贷款期限变更业务适用于在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的公积金贷款、商转公贷款,可同时申请,依次办理。还款日当日不可申请。

(二)基本条件

1.住房公积金贷款剩余还款期限需大于1年;

2.无连续3期或累计6期以上逾期还款记录;

3.原贷款设有担保人、抵押人的,担保人、抵押人需同意办理。

二、还款方式变更业务规范

(一)申请条件: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借款人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二)申请资料: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担保人、抵押人身份证原件。

(三)办理流程

1.前往公积金贷款申请地填写《还款方式变更申请表》;

2.工作人员综合评估借款人收入、征信等情况,测算借款人还款能力并拟定变更协议;

3.与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担保人、抵押人签订《还款方式变更补充协议》;

4.将相关材料扫描归档;

5.借款人按新的还款方式还款。

三、贷款期限变更业务规范

(一)贷款展期

1.申请条件

因以下特殊情形导致无法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可申请贷款展期:

(1)因失业导致无力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2)借款人或直系亲属罹患重大疾病、遭受重大伤害,需承担高额医疗费用;

(3)借款人收入显著下降,无法正常履行还款义务。

2.申请资料

(1)失业证明或救济金领取证明(失业情形);

(2)诊断证明及医疗费用支付凭证(医疗支出情形);

(3)工资收入降低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收入下降情形);

(4)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担保人、抵押人身份证原件;

(5)灵活就业人员无法提供工资收入降低证明的,需提交书面承诺书。

3.审核要求

(1)期限调整规则:2-5年期(含5年)贷款仅可在2-5年(含5年)内调整;6-30年期贷款仅可在6-30年内调整,且展期后总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

(2)利率调整规则:展期当年利率保持不变,次年1月1日起执行最新利率标准;

(3)期限上限规定:展期后贷款到期日不得晚于借款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且不超过抵押物剩余使用年限或质押到期日;

(4)担保与抵押要求:担保人、抵押人同意展期,《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的抵押期限相应顺延。

4.办理流程

(1)申请提交:借款人携带申请资料至公积金贷款申请地,填写《贷款期限变更申请表》;

(2)审核测算:工作人员综合评估借款人收入、征信等情况,测算借款人还款能力并拟定变更协议;

(3)协议与登记办理:审核通过后,与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担保人、抵押人签订《贷款期限变更补充协议》,并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变更手续;

(4)档案管理:将相关材料扫描归档;

(5)还款调整:更新抵押信息,借款人按新的还款期限和还款额进行还款。

(二)贷款缩期

1.申请条件:借款人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若还款能力不足,需先办理部分提前还款,满足新的月还款额要求后方可申请。

2.申请资料: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担保人、抵押人身份证原件。

3.办理流程

(1)申请提交:借款人携带申请资料至公积金贷款申请地,填写《贷款期限变更申请表》;

(2)审核测算:工作人员综合评估借款人收入、征信等情况,测算借款人还款能力并拟定变更协议;

(3)协议与登记办理:审核通过后,与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担保人、抵押人签订《贷款期限变更补充协议》;

(4)档案管理:将相关材料扫描归档;

(5)还款调整:更新抵押信息,借款人按新的还款期限和还款额进行还款。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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