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个人缴存者: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及《关于调整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宜公积金〔2024〕14 号 )文件要 求 , 现就安庆市 2025 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工作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 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但最高不得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市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 倍,最低 不应低于本市最低月工资标准。
依据安庆市统计部门公布的 2024 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 工年平均工资为 95308 元测算, 2025 年度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缴 存基数上限调整为 23826 元(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 限各为 2859 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 1930 元(单位和 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各为 97 元 )。
二、调整范围
1、根据相关规定和职工本人 2024 年度月平均工资测算,缴 存基数超过 23502 元的单位职工。
2、在我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存者。
三、执行期限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执行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四、申报方式和时间
1、缴存单位: 完成 6 月份住房公积金汇缴后, ①登录市公 积金中心网站(http://gjj.anqing.gov.cn )下载《安庆市住房 公积金缴存比例(基数) 申报表》( 2025 年 ), 认真填写审核, 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②登录 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网上申报业务系统,按以下流程填报:单位清 册申报——工资基数——增加个人——勾选需调整基数职工 — —录入新工资基数——保存清册——上传签字盖章的申报表图片——保存图片后提交审核。
2、个人缴存者: 完成 6 月份住房公积金缴存后, 就近前往 公积金网点窗口,填写《安庆市个人缴存者住房公积金信息变更 申请表》,申请办理缴存基数、比例调整业务; 或登录 “ 皖事通 APP ” ——公积金专区——灵活就业人员信息调整线上办理。
3、申报时间: 2025年7月2日-2025年8月31日
五、相关要求
1、缴存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职工本人 2024 年度月平 均工资确定职工缴存基数,并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在调整 职工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佌前, 应告知职工, 接受监督。
2、 缴存单位应认真核对单位和职工公积金基础信息, 发生 变更的,应及时申办单位或个人信息变更业务。
3、 2025 年 1 月至调整当月期间 , 因缴存基数调整导致的住 房公积金少缴部分,缴存单位应在调整后及时补缴。
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 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