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归集业务承办银行: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要求,为做好我市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限额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时间和范围
所有已开户并正常缴存(按月、足额、全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在2025年8月底前完成全体在职职工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限额的调整工作。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执行日期区间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均为1296,下限均为5%6。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教为职工本人2024年全年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的月平均数。2025年度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上限为惠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设区城市2024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31765元.
四、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额
2025年度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代扣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均为3812元;2025年度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代扣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合计为762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