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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94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甘孜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5-07-01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
  • 生效日期: 2025-07-01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

根据甘孜州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24年度甘孜州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10240元。按照缴存基数不高于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3倍的规定,我州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30720元/月,即个人和单位的月缴存额上限分别为3686.40元

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

根据《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州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甘府规(2025〕3号),文六幼上方友XB广作市文大功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石渠、色达、理塘、稻城四县2025年度缴存基数下限为2330元/月,即个人和单位的月缴存额分别不得低于116.50元;其他各县(市)缴存基数下限为2200元/月,即个人和单位的月缴存额分别不得低于110.00元。

3、2025年度缴存基数申报时间

各县(市)管理部应按照规定要求所属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做好2025年度缴存基数申报工作。申报时间原则上应在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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