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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64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5-07-01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广东省汕尾市
  • 生效日期: 2025-07-01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上半年,我市新增开户单位113个,实缴单位9885个,新增开户职工8859人,实缴职工11.36万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额13.86亿元,缴存总额214.37亿元,缴存余额73.8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79%、15.25%和12.15%;住房公积金提取额9.66亿元,提取总额140.5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0.21%和16.79%;住房公积金发放贷款505笔2.52亿元,同比增长-20.60%和9.09%;贷款总额 73.65亿元, 贷款余额51.6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97%和-0.19%。

截止至6月末,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降为69.94%,根据《汕尾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现将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和缴存余额倍数进行调整,单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48万元调整为52万元,双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72万元调整为78万元;同时将计算可贷额度缴存余额倍数由原来的16倍调整为18倍。

本通知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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