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许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87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许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5-06-27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河南省许昌市
  • 生效日期: 2025-07-01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为落实国家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94号)精神,现就我市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到期时间男性延长至68周岁、女性延长至63周岁,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此前已受理的贷款,仍按原政策执行。

二、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年限由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延长至男性未满63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三、本通知自2025年7月1日起执行。

许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6月27日

原文链接
  • 关于我们

  • HR政策库介绍
  • 联系我们

  • 电话:400-668-5151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