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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人社发〔2025〕3号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25社会保险年度我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和待遇核定基数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239

  • 发文字号: 珠人社发〔2025〕3号
  • 发文单位: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25-06-30
  • 类别: 失业保险
  • 发文地区: 广东省珠海市
  • 生效日期: 2025-07-01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区(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业局),市社会保 险基金管理中心:

  按照《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我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和待遇核定基数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一、缴费基数上下限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34926元,下限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二、待遇计发基数

  按照有关规定,计发失业保险待遇涉及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照2024年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1642元) 核定。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8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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