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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75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5-06-30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江苏省南京市
  • 生效日期: 2025-07-01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各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民生保障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经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现对南京市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调整。

一、扩大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范围

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范围由南京都市圈扩展至全江苏省。南京都市圈和江苏省各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南京市购房可以向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申请条件、办理流程、贷款额度、首付款比例以及贷后管理等事项,按照《南京市住房公积金南京都市圈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二、放宽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江苏省各城市购买自住住房,可以参照在南京市购房相关政策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和还贷提取,不受缴存人工作地和户籍地限制。

三、延长存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

将南京市存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由20年延长至30年。

本通知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6月30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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