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县(市)管理部: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94 号)等有关规定,现就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年龄上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以整年计算,最短为1年,最长为30年,同时男性不超过63周岁,女性不超过58周岁。
二、简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取消“户口本”资料收取(异地缴存职工除外)。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如国家和省州有新的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或与国家和省州有关政策不符的,则按照国家和省州政策规定执行。本通知解释权在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