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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关于明确商转公贷款受理时限的通告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69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
  • 发文日期: 2025-06-26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浙江省嘉兴市
  • 生效日期: 2025-07-01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根据嘉兴市本级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及各受托银行商转公贷款预约情况,为确保住房公积金业务正常有序运行,现将2025年7月起市本级商转公贷款业务受理时限通告如下:

一、自2025年7月1日起受理已符合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日期在2023年6月30日之前的商转公贷款申请。

二、商转公贷款受理前将进行抵押物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贷款审批重要依据。

三、由各受托银行根据商贷发放时间,按照“先贷先转、依序受理”的原则,通过预约依序受理商转公贷款业务。预约等候期间可先申请办理委托按月等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业务,以减轻还贷压力。

四、后续商转公贷款业务受理时限,将根据公积金资金运行及业务预约状况适时对外公布。

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6月26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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