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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434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 发文日期: 2025-06-26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福建省厦门市
  • 生效日期: 2025-07-01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2025年7月1日起,我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32346元,下限为 2265 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7764 元,月缴存额下限为226元。

  具体执行时间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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