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汕房金通〔2025〕36号 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调整2025年度汕头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额有关问题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69

  • 发文字号: 汕房金通〔2025〕36号
  • 发文单位: 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5-06-27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广东省汕头市
  • 生效日期: 2025-07-01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职工:

根据国家三部委《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号)及《汕头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汕房金管〔2024〕1号)的规定,按照市统计局2024年度我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有关数据,确定我市(含区县)2025年度(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职工最高缴存基数为25145.50元,职工个人缴存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各为3017.46元(最高缴存基数×最高缴存比例,即25145.50元×12%)。

本通知自2025年7月1日起执行,在执行中碰到问题,请与我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754-88628037。


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6月24日          

原文链接
  • 关于我们

  • HR政策库介绍
  • 联系我们

  • 电话:400-668-5151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