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广大缴存职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5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为职工本人2024年度月平均工资。
根据安徽省统计局公布的2024年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情况(阜阳市90131元/年),2025年度缴存基数上限为22533元(90131÷12×3)。调整后个人月缴存额上限为22533×12%=2704元,单位同比补贴2704元,月缴存额上限合计为5408元。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时间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特此通知。
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