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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我市租房提取额度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06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5-06-27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广东省惠州市
  • 生效日期: 2025-07-01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广大缴存人: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促进消费、租购并举、加大租房提取支持力度等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助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问题,更好地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刚性住房需求,提升缴存人居住品质和生活水平,经研究决定调整我市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具体租房提取政策调整如下:

租赁本市商品住房的:可按当月应缴存额申请可提取额度,且每人每月不超过1000元,其他事项不变。

本通知自2025年7月1日起实施,此前出台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6月23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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