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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医疗保障经办中心关于持续推行医保业务“跨省通办”服务的公告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64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宝鸡市医疗保障经办中心
  • 发文日期: 2025-06-26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陕西省宝鸡市
  • 生效日期: 2025-06-26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医保参保单位、参保人:

为贯彻落实中省及关中平原城市群区域合作办公室关于做好“跨省通办”服务的工作要求,持续为我市医保参保单位和参保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医保业务“跨省通办”服务。现将我市“跨省通办”服务事项公告如下:


一、“跨省通办”服务事项


二、通办类型

支持线上渠道办理的,实行“全程网办”;


三、办理渠道

线上办理(全程网办)

1.陕西医保微信小程序;

2.陕西医保APP;

3.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特此公告。

宝鸡市医疗保障经办中心

2025年6月26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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