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各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51271-2017)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一)缴存基数调整标准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2024年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最高不应高于2024年嘉峪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7140元;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职工,缴存基数最低不应低于我市现行的最低工资标准,即2020 元。
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工资,应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鄆剖总额组成的规定核定。
(二)缴存基数上报审核时间
各缴存单位于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3日上报基数调整审核资料。
(三)缴存基数调整方式
各缴存单位通过住房公积金网厅办理2025年度基数调整业务,经中心审核确认后提交由单位经办人及负责人签字且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基数调整资料一份。
(四)新缴存基数执行时间
调整偱治的新缴存基数自2025年7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执行。
二、个人缴存信息核对
为确保个人缴存信息准确,请各单位公积金专管员组织核对本单位个人信息及新缴存基数,信息有误的需通过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提交修改申请。
附件:1.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审核表
2.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
3.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说明
嘉峪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6月24日
附件1.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审核表.xls
附件2.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xls
附件3.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