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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5年度平凉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公告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03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平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5-06-24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甘肃省平凉市
  • 生效日期: 2025-07-01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建部等部委《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25年度(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原则应以缴存职工月工资总额为基数,最高按市统计局提供的2024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最低工资标准的3倍执行,即:缴存基数上限为27126元/月,最低下限为崆峒区和平凉工业园区为1960元/月,其余6县(市)为1910元/月。

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月缴存基数乘以职工缴存比例+月缴存基数乘以单位缴存比例。即:2025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6510元。月缴存额下限分为两类:崆峒区和平凉工业园区为196元,其余6县(市)为191元。

三、调整时间。需要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须在每年7月或次年1月办理。

特此公告


平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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