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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住委〔2025〕5号 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等政策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65

  • 发文字号: 菏住委〔2025〕5号
  • 发文单位: 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 发文日期: 2025-06-23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山东省菏泽市
  • 生效日期: 2025-06-23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大缴存人: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性作用,切实支持刚性和改 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 现将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等政策调整如下:

一、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有未成年子女的多子女家 庭购买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30%以上:夫妻双方正常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单方正常缴 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

多子女家庭、高层次人才、现房、高品质住宅、装配式住宅  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可叠加使用,叠加后最高贷款限额160万元。

二、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系数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系数由20提高为30,即借款 申请人公积金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账户当前余额×30。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5年6月23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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