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大缴存人: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性作用,切实支持刚性和改 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 现将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等政策调整如下:
一、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有未成年子女的多子女家 庭购买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30%以上:夫妻双方正常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单方正常缴 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
多子女家庭、高层次人才、现房、高品质住宅、装配式住宅 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可叠加使用,叠加后最高贷款限额160万元。
二、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系数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系数由20提高为30,即借款 申请人公积金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账户当前余额×30。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