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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集中清理住房公积金单位空账户的公告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85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5-06-09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辽宁省鞍山市
  • 生效日期: 2025-06-09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失效

各有关缴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管理,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 51271-2017)等有关规定,将对因单位合并、分立、撤销或者破产等原因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空账户(零人零余额)进行统一销户处理。现将341家拟注销单位(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告。公告期间,工商登记状态为正常经营的单位可前来办理补缴和恢复缴存。如缴存单位及其职工对此存有异议,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向各办事大厅提出书面申请。公告期满,我中心将注销无异议的单位空账户。

各办事大厅地址及电话:

1.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区综合办事大厅

地址: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楼

铁东区南中华路75号

电话:0412-5555260

2.县(市)综合办事大厅海城分部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海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G区公积金综合窗口03、05号

电话:0412-3201509

3.县(市)综合办事大厅台安分部

地址:建行台安支行 台安县光明街10号

电话:0412-4876388

4.县(市)综合办事大厅岫岩分部

地址:建行岫岩支行 岫岩镇中心街55号

电话:0412-7859456

附件:零人零余额空账户明细.xls


   

        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6月9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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