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定点连锁药店: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精神,为进一步提升医保公共服务 水平,持续推进民生实事工作,拓宽服务渠道,方便群众就 近办理医保业务,经市医保中心研究并报请市医保局同意, 在全市定点医药机构中开展医保自助公共服务试点工作,为 广大参保群众提供自助、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现将有关 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思路
作为试点的定点连锁药店在其工作场所范围内设置医保 自助服务一体机设施,为广大参保群众提供有关个人参保、 缴费、结算等方面的信息查询、有关业务事项的自助办理、 以及个人参保缴费证明等材料的自助打印服务功能,将医保 服务延伸至群众家门口,让群众可以就近选择,满足业务需 求,提升群众的体验感、获得感、幸福感,打造医保便民服务圈,推动医保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条件
1.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地理位置交通便利,人流量较 大,能够为人民群众提供较为宽敞、舒适的自助服务环境, 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赖、认可。
2.配备1名及以上熟练掌握自助服务一体机操作的工作 人员,能够为参保群众提供引导和协助服务。
3.具备稳定的网络环境,能够保障医保自助服务一体机 与医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对接,确保数据传输的及时性、 完整性和准确性。
4.愿意积极配合市医保中心开展试点工作,严格遵守医 保相关政策规定和管理要求,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三、申报材料
《医保自助公共服务试点申报表》(见附件,需加盖单位 公 章 ) 。
四、申报流程
1.符合条件的定点连锁药店填写《医保自助公共服务试 点申报表》。
2.定点连锁药店于2025年6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 送至市医保中心(市为民服务中心三层C 区 C317 室)。
3.市医保中心统一组织自愿申报的定点连锁药店从2025 年6月份起,进行有关具体实施工作,于2025年10月底前 完 成 。
五、工作要求
1.各定点连锁药店要充分认识开展医保自助公共服务试 点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认真对照申报 条件,如实准备申报材料,确保申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试点药店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实施工作,确保试点 工作顺利开展。之后,根据在一些定点连锁药店试点成功运 行的基础上,本着自愿申报实施的原则,逐步在各定点医药 机构中进行模式推广,进一步推进便捷高效为民服务工作。
3.此项拟作为定点机构年度考核加分项,完成工作的试 点药店在2025年度考核中考虑给予加1分奖励,将有关情况 报告市局。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市医保中心联系。
联系人:黄蓉
联系电话:0351-2366796
附件:医保自助公共服务试点申报表
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