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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潜江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调整工作的提示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00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25-06-04
  • 类别: 工伤保险
  • 发文地区: 湖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生效日期: 2025-06-04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用人单位:

为落实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有关要求,科学实施工伤保险费率浮动,促进用人单位做好工伤预防工作,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工伤保险浮动费率调整实施方案(第二期)>的通知》(鄂人社函〔2025〕63号)文件精神,自2025年7月1日起,全省统一对参保单位实施工伤保险费率浮动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浮动时间

本次工伤保险浮动费率调整浮动期为2025年7月1日(含)至2028年6月30日(含),对应考核期为2022年1月1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

二、浮动标准

根据各用人单位考核期内工伤保险支缴率、工伤和职业病危害程度等,确定该用人单位在浮动期内的工伤保险费率是否浮动及浮动的档次。

三、注意事项

即日起,各用人单位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获取本单位拟浮动费率有关信息,并对拟定浮动费率档次进行确认及打印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告知书。

各用人单位对拟定浮动费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2025年6月15日前,向市社会保险基金结算处提出重新核定工伤保险费率的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咨询电话:0728-6293001(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

0728-6296505(市社会保险基金结算处)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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