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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人社发〔2025〕66号 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的通知》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14

  • 发文字号: 延人社发〔2025〕66号
  • 发文单位: 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延安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延安市税务局
  • 发文日期: 2025-05-30
  • 类别: 基本养老保险
  • 发文地区: 陕西省延安市
  • 生效日期: 2025-05-30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市、区)税务局:

现将《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的通知》(陕人社发〔2025]17号)转发你们,缴费档次对应的市与县(市、区)补贴比例仍按延政办发〔2014〕56 号文件执行,请抓好贯彻落实。


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延安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延安市税务局

2025年5月30日


原文链接

政策脉络

  •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的通知

    2025-05-19 阅读量: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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