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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集中清理的公告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86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5-05-29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广东省河源市
  • 生效日期: 2025-05-29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现就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集中清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理对象

截至2025年5月1日,封存满6个月,无未结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存在冻结等限制提取或转移接续情形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二、清理方式

(一)缴存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封存,未在其他单位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及时办理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职)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

办理渠道: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粤省事”小程序、线下窗口

(二)缴存职工已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且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应及时办理离退休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

办理渠道: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粤省事”小程序、线下窗口

(三)缴存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应由缴存职工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及时办理死亡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

办理渠道: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线下窗口

(四)缴存职工已出境定居的,应及时办理出境定居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

办理渠道: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粤省事”小程序、线下窗口

(五)缴存职工在河源市内存在多个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情况,应及时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手续。

办理渠道:线下窗口

(六)缴存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在其他地市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及时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异地转移接续手续。

办理渠道:“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线下窗口

三、业务办理渠道

(一)线上渠道

1. 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

打开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s://wsbsdt.hygjj.com),选择“个人用户登录”,通过省统一认证登录,选择对应业务办理。

2. “粤省事”小程序

打开手机微信,在搜索框中搜索“粤省事”小程序,点击进入小程序后,地区选择河源市,进入“公积金”,选择对应业务办理。

3. “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

打开手机微信,在搜索框中搜索“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点击进入小程序后,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点击人脸识别一键登录,选择“服务”后点击对应业务办理。

(二)线下渠道



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29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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