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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整合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的公告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80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25-05-27
  • 类别: 失业保险
  • 发文地区: 江苏省南京市
  • 生效日期: 2025-05-27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创业,落细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合并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扩岗补助相关政策举措,对招用毕业年度、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15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为整合现有政策资源,决定自2025年6月1日起,不再受理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相关政策终止,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咨询电话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7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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