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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

# 住房公积金##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80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文日期: 2025-04-30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浙江省
  • 生效日期: 2025-04-30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规定,现将浙江省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汇总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全省共设11个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7个独立统计的分中心(其中,北仑、镇海、象山、宁海、余姚、慈溪、奉化等分中心隶属宁波市中心)。从业人员1995人,其中,在编1017人,非在编978人。

(二)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财政厅和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负责对本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设立住房改革与公积金监管处,负责辖区住房公积金日常监管工作。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4年,新开户单位5.38万家,净增单位    2.75万家;新开户职工198.26万人,净增职工30.94万人;实缴单位47.29万家,实缴职工1183.82万人,缴存额2591.9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6.20%、2.68%、5.06%。2024年末,缴存总额22194.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22%;缴存余额6168.27亿元,同比增长10.34%。

表1  2024年分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地区实缴单位(万个)实缴职工(万人)缴存额(亿元)累计缴存总额(亿元)缴存余额(亿元)
浙江47.291183.822591.9622194.206168.27
杭州19.27396.921079.948440.002280.46
宁波7.70214.77407.983699.95955.71
温州4.25106.87203.171887.55593.93
湖州2.7068.40107.85947.27307.07
嘉兴3.45100.63179.321566.55437.52
绍兴2.1870.42145.221353.19368.59
金华2.2173.48141.541250.12373.38
衢州0.8633.6770.66677.92174.16
舟山0.5219.6747.80470.76133.80
台州3.3272.40141.991278.27383.20
丽水0.8426.5966.48622.62160.45

(二)提取:2024年,555.72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2014.15亿元,同比增加6.18%;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7.71%,比上年增加0.82个百分点。2024年末,提取总额16025.9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37%。

表2  2024年分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


地区提取额(亿元)提取率(%)住房消费类提取额(亿元)非住房消费类提取额(亿元)累计提取总额(亿元)
浙江2014.1577.711676.34337.8216025.93
杭州842.8878.05741.90100.976159.55
宁波312.8176.67256.5056.302744.23
温州154.7976.19124.9929.801293.62
湖州86.0379.7767.4918.54640.21
嘉兴134.9775.27108.8626.111129.04
绍兴112.9677.7888.7624.20984.60
金华107.1675.7182.4624.71876.73
衢州54.0976.5541.8112.28503.76
舟山35.0973.3926.728.37336.96
台州108.6076.4983.4625.14895.07
丽水64.7897.4453.3811.40462.17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2024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含异地贷款,下同)13.36万笔866.62亿元,同比下降17.78%、11.72%。回收个人住房贷款607.42亿元。

2024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79.46万笔10942.17亿元,贷款余额5245.00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5.02%、8.60%、5.20%。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5.03%,比上年末减少4.15个百分点。

2024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553.76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2.53%,比上年末增加0.49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职工购房可节约利息支出67.49亿元。

2.异地贷款:2024年,发放异地贷款8046笔52.61亿元。2024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364.78亿元,异地贷款余额231.02亿元。

表3  2024年分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情况


地区放贷笔数(万笔)贷款发放额(亿元)累计放贷笔数(万笔)累计贷款总额 (亿元)贷款余额(亿元)个人住房贷款率(%)
浙江13.36866.62279.4610942.175245.0085.03
杭州4.57298.9977.123710.931931.2984.69
宁波2.34176.4741.671737.67879.2392.00
温州1.0563.6128.511082.65498.9184.00
湖州0.7238.2718.11586.45273.2288.98
嘉兴1.5080.9327.17849.04408.2293.30
绍兴0.8457.0817.83643.54281.6676.42
金华0.7953.8518.80686.02297.9079.78
衢州0.5432.9912.76386.91160.8192.33
舟山0.167.847.79240.1597.3772.77
台州0.5737.1719.92682.06289.5175.55
丽水0.2819.429.77336.76126.8879.08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4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15万笔10.94亿元,支持职工购建房面积4.97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3.51亿元。2024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21.10万笔1029.17亿元,累计贴息48.77亿元。

(四)购买国债:2024年,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0亿元,(兑付、转让、收回)国债0亿元。2024年末,国债余额0亿元。

(五)融资:2024年,融资1.27亿元,归还8.76亿元。2024年末,融资总额461.05亿元,融资余额5.68亿元。

(六)资金存储: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992.78亿元。其中,活期2.75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544.42亿元,1年以上定期32.12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413.49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85.03%,比上年末减少4.15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4年,业务收入183.26亿元,同比增长7.66%。其中,存款利息21.28亿元,委托贷款利息161.70亿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0.28亿元。

(二)业务支出:2024年,业务支出99.50亿元,同比增长8.72%。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89.71亿元,归集手续费0.70亿元,委托贷款手续费5.62亿元,其他3.46亿元。

(三)增值收益:2024年,增值收益83.77亿元,同比增长6.46%;增值收益率1.42%,比上年减少0.06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4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    21.50亿元,提取管理费用4.73亿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7.54亿元。

2024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4.31亿元,上缴财政上一年度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0.88亿元。

2024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18.66亿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23.46亿元。

表4 2024年分城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及分配情况


地区业务收入(亿元)业务支出(亿元)增值收益(亿元)增值收益率(%)提取管理费用(亿元)提取公租房(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亿元)
浙江183.2699.5083.771.424.7357.54
杭州66.4838.2628.211.30.7120.16
宁波28.8315.6013.231.450.2412.99
温州17.948.809.131.60.6112.51
湖州9.534.804.731.590.421.47
嘉兴13.637.206.421.530.412.16
绍兴10.405.714.691.340.491.38
金华10.855.765.091.420.441.47
衢州5.652.882.771.660.342.27
舟山3.782.041.741.360.260.43
台州10.995.885.101.390.421.44
丽水5.202.562.641.650.401.24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24年,管理费用支出6.06亿元,同比增加0.83%。其中,人员经费3.88亿元,公用经费0.51亿元,专项经费 1.67亿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4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   0.33亿元,逾期率0.062‰,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18.41亿元。2024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收回往年核销呆坏账0.14万元, 支付贷款担保费用181.57万元。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24年末,我省无逾期项目贷款,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0.26亿元。2024年,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7.30%,国有企业占7.22%,城镇集体企业占1.03%,外商投资企业占4.4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62.3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51%,灵活就业人员占2.44%,其他占3.69%;中、低收入占98.38%,高收入占1.62%。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17%,国有企业占3.04%,城镇集体企业占0.94%,外商投资企业占3.9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75.1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30%,灵活就业人员占6.08%,其他占4.32%;中、低收入占99.32%,高收入占0.68%。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0.4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9.20%,租赁住房占13.5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0.5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73%,出境定居占1.17%,其他占4.42%。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7.71%,高收入占2.29%。

  (三)贷款业务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5.63%,90-144(含)平方米占65.61%,144平方米以上占8.76%。购买新房占46.07%(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60%),购买二手房占50.3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02%,其他占3.58%。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7.08%,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2.68%,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24%。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6.04%,30岁-40岁(含)占46.79%,40岁-50岁(含)占14.75%,50岁以上占2.42%;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6.55%,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3.45%;中、低收入占96.80%,高收入占3.20%。

   (四)住房贡献率

2024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98.53%,比上年减少7.5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住房公积金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情况。

持续深化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工作。在去年试点基础上,全省全面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11月,衢州、丽水两市成功入选全国第三批试点城市。湖州作为全国第二批试点城市,推出一揽子优惠政策,并在全国“灵缴”试点工作推进会上做了典型经验交流。衢州紧盯农业转移人口,全年促进9791名灵活就业人员建缴公积金;丽水坚持以用促缴,实施缴存利息补贴,放宽提取限制,至2024年末累计开户数同比增长228%。截至2024年末,全省灵活就业人员已累计开设账户45.23万个,排名全国第二;缴存总额100.5亿元,累计发放贷款178.7亿元。全面推进住房保障对象参加公积金制度。印发《全省开展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发展实施方案》(浙建金监发〔2024〕49号),全面推进保障性住房项目租住群体建立公积金制度,为住房保障对象提供按月提取、租金直付、押金减免等优惠便利,全省各城市中心均开展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推动住房保障对象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5500余人。部省合作联系点建设取得新进展。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公积金监管司指导下,持续推进温州市部省合作联系点建设。温州实施“五县联动”助力退役军人安居共富项目,累计已有2.09万名退役军人建缴住房公积金;探索住房公积金支持长租房发展新模式,2024年末龙湾试点项目入住率达94.6%、公积金建缴率达100%。持续推进住房公积金贷款资产证券化试点。杭州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储架发行证券化30亿元,发行成本进一步降低,募集资金重点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租赁和购买首套住房。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情况

指导各城市中心根据房地产形势变化,调整贷款政策,提高贷款额度;进一步加大公积金支持生育政策力度;研究完善公积金支持加装电梯政策;指导有条件的中心开通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业务;出台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租赁住房全额提取。2024年,全省共调整政策100余条,其中围绕保障性住房对象需求,提供按实际租金支出提取等5条政策入选全国租赁提取政策工具箱。我省住房公积金发挥支持住房消费压舱石作用的相关做法也获得肯定。

(三)当年开展监督检查情况

开展经典案例评选,为持续推动住房公积金各项工作提质增效,进一步创新监管手段,强化监管内容,2024年全省共评选十大经典案例并推广运用。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体检评估试点,围绕发展绩效、管理规范化、数字化建设、风险防控、服务能力等方面对五个城市中心工作开展全面评估分析,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改进工作。加强电子监管应用,利用全国电子化稽查手段和全国监督平台,实施住房公积金业务实时动态监管,及时排查系统筛选的风险隐患,指导落实整改任务。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开展公积金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为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服务水平,在全国首创开展“岗位大练兵、行业大比武”住房公积金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与省总工会联合印发《关于举办首届浙江省住房公积金“岗位大练兵、行业大比武”竞赛活动的通知》。11月举办现场竞赛,获浙江工人日报头版刊登,学习强国和中国蓝新闻等多家平台、媒体宣传报道。该竞赛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肯定并在全国推广。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整合全省公积金办事渠道,实现一次申请、一网通办。完善“一网通办”公积金事项,优化办事流程和办事情形。全面上线“亮码可办”,以数据共享替代纸质证明材料。推进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合作取得成效。“浙江推动长三角住房公积金服务‘一网通办’”,于2024年2月入选浙江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第三批最佳实践名单,也是公积金案例连续第二次入选最佳实践名单。

(五)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拓展服务场景应用。开展省内异地还贷提取,印发《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线上办理业务的通知》并完成业务省内贯通。探索公积金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应用场景,印发《省建设厅关于推动深化住房公积金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的通知》,汇总企业全生命周期办事需求。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牵头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一件事,健全与不动产等部门协同机制,与八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工作方案》。协同市场监管等部门推进企业信息变更、注销登记、迁移登记、合法合规信息核查、破产信息核查等事项的优化完善;协同省法院推进网络协助执行和信息共享;协同人力社保部门优化退休一件事,公积金提取部分。

(六)当年住房公积金机构及从业人员所获荣誉情况

1.集体荣誉: 温州瑞安分中心获“一星级”全国青年文明号。杭州临平分中心、金华磐安分中心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评为“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三年行动表现突出集体。杭州余杭分中心被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评为“浙江省文明单位”。金华中心、湖州德清县分中心获“浙江省青年文明号”称号。宁波北仑分中心、温州乐清分中心和金华磐安分中心档案室获评全省“示范数字档案室”,宁海分中心获评省级良好档案室。金华中心获得首届浙江省住房公积金“岗位大练兵、行业大比武”竞赛一等奖;杭州、温州中心获得首届浙江省住房公积金“岗位大练兵、行业大比武”竞赛二等奖;衢州、绍兴、丽水中心获得首届浙江省住房公积金“岗位大练兵、行业大比武”竞赛三等奖。宁波奉化分中心《“政银企工”协作扩面机制》,湖州中心《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交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全国试点优异答卷》和湖州德清分中心《探索推进住房公积金与住房保障性制度融合发展》获评2024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改革典型案例和全省住房公积金最佳实践案例,温州平阳分中心获省建设系统重点课题征文“三等奖”。

2.职工荣誉:湖州中心陈艳园、嘉兴中心濮晓丽、金华中心吕琛、衢州中心程晓敏、台州中心金丹红、温州中心孔利丹获住建系统“惠民公积金 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三年行动表现突出个人。金华中心王云获得首届浙江省住房公积金“岗位大练兵、行业大比武”活动个人一等奖,同时被省总工会认定为“浙江金蓝领”;杭州临平分中心高哲铭、温州龙港分中心许海鸥获得首届浙江省住房公积金“岗位大练兵、行业大比武”活动个人二等奖;台州温岭分中心李雯蓥、衢州中心郑昕、杭州余杭分中心汪晨、杭州中心陈泽锋和宁波北仑分中心王琪获得首届浙江省住房公积金“岗位大练兵、行业大比武”活动个人三等奖。        

全省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共获得地市级以上先进单位、个人称号以及其他荣誉70项。

(七)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当年全省无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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