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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

# 住房公积金##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09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
  • 发文日期: 2025-04-30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云南省
  • 生效日期: 2025-04-30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等规定,现将云南省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全省共有16个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个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有住房公积金从业人员1496人。

(二)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财政厅和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结合职能职责负责对本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设立住房改革和公积金监管处,负责本省住房公积金日常监管工作。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

全年实缴单位7.51万个,实缴职工318.80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6.27%、1.90%。新开户单位8529个,新开户职工27.77万人。全年缴存额727.32亿元,比上年增长2.25%。

   2024年末累计缴存总额7323.06亿元,缴存余额2154.22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11.03%、4.25%。

分地区缴存情况 表1
地区实缴单位(万个)实缴职工(万人)缴存额(亿元)累计缴存总额(亿元)缴存余额(亿元)
云南省7.51318.80727.327323.062154.22
昆明2.66116.23279.372798.77640.25
昭通0.4422.9444.76424.03149.19
曲靖0.3727.2863.61651.14198.09
玉溪0.4214.8336.19424.85118.57
保山0.2913.0927.39256.2499.45
楚雄0.3313.5028.55309.6386.40
红河0.5723.2851.38549.03163.78
文山0.3516.7536.01323.00100.88
普洱0.3713.0327.98277.87109.74
西双版纳0.216.8915.63160.7066.86
大理0.3815.7936.72385.72126.96
德宏0.207.1714.56150.6761.80
丽江0.197.5117.69174.1948.99
怒江0.083.6410.5799.4829.87
迪庆0.093.5912.44106.7943.37
临沧0.5613.2524.46230.94110.02

分类型单位缴存情况 表2
单位性质实缴单位(万个)占比(%)实缴职工(万人)占比(%)新开户职工(万人)占比(%)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2.5934.55151.0347.387.5427.14
国有企业0.8210.8770.7022.183.4912.57
城镇集体企业0.111.462.830.890.190.70
外商投资企业0.060.783.911.230.551.97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3.3644.8070.4322.0910.8539.05
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0.192.565.561.740.792.84
其他类型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0.374.9714.344.504.3715.73
合计7.51100.00318.80100.0027.77100.00

(二)提取

全年提取156.83万人,占实缴职工数49.19%;提取额639.53亿元,比上年增长6.96%;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87.93%,比上年增长3.87个百分点。

2024年末累计提取总额5168.84亿元,占累计缴存总额70.58%。

分地区提取情况 表3
地区提取额(亿元)提取率(%)住房消费类提取额(亿元)非住房消费类提取额(亿元)累计提取总额(亿元)
云南省639.5387.93473.69165.845168.84
昆明242.1286.67190.3351.792158.52
昭通39.1487.4528.5410.61274.84
曲靖58.3691.7544.5413.82453.04
玉溪31.0985.9021.0910.00306.27
保山24.0787.8916.957.12156.78
楚雄22.8379.9714.428.41223.23
红河47.3392.1134.2313.09385.24
文山32.3089.7025.027.28222.12
普洱24.7488.4016.188.55168.14
西双版纳13.9989.518.745.2593.85
大理31.8786.8022.129.75258.76
德宏13.2390.808.344.8988.88
丽江15.7488.9312.013.72125.20
怒江8.7883.076.851.9369.61
迪庆11.3691.328.752.6163.42
临沧22.5992.3415.567.02120.92

1. 支持19.88万人提取28.54亿元用于租赁住房。

2.支持115.24万人提取440.22亿元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3.支持住房消费类136.43万人提取473.70亿元,占提取额74.06%;支持离退休等非住房消费类20.40万人提取185.83亿元,占提取额25.94%。

分类型提取情况 表4
提取原因提取人数(万人)占比(%)提取金额(亿元)占比(%)
住房消费类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37.9824.22205.7032.16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77.2649.26234.5236.67
租赁住房19.8812.6828.544.46
老旧小区改造0.000.000.000.00
其他1.310.844.940.77
非住房消费类离退休7.564.82132.8320.77
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10.096.4322.003.44
非住房消费类出境定居或户口迁移1.180.751.080.17
死亡或宣告死亡0.260.172.930.46
其他1.310.836.991.10
合计156.83100.00639.53100.00

(三)贷款

全年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6.23万笔,比上年下降1.30%;发放金额321.94亿元,比上年下降8.97%。

2024年末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58.18万笔4044.47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4.10%和8.65%;贷款余额1692.92亿元,比上年末增长5.23%;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78.59%,比上年末增长0.74个百分点。


分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 表5
地区放贷笔数(万笔)贷款发放额(亿元)累计放贷笔数(万笔)累计贷款总额(亿元)贷款余额(亿元)个人住房贷款率(%)
云南省6.23321.94158.184044.471692.9278.59
昆明1.7394.1633.311048.76519.9081.20
昭通0.5624.7711.54292.24133.0189.15
曲靖0.6230.5920.21367.19132.7367.01
玉溪0.3014.969.42234.8098.7783.30
保山0.3718.286.00160.2676.7877.20
楚雄0.3418.006.54151.0770.0681.09
红河0.4723.8717.21435.01116.5671.17
文山0.4019.6110.20268.2290.6089.81
普洱0.3014.869.87223.1496.8488.25
西双版纳0.125.134.64108.0337.9656.78
大理0.3017.917.17203.0092.0872.53
德宏0.114.804.67113.1052.8285.48
丽江0.179.386.58126.2844.2190.25
怒江0.095.213.0770.1223.4378.44
迪庆0.117.902.4477.8127.0762.41
临沧0.2412.515.30165.4380.1072.80

分类型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 表6
类别发放笔数(万笔)占比(%)金额(亿元)占比(%)
房屋类型新房3.0548.88156.9848.76
存量商品住房1.8729.9793.4529.03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0.050.802.920.91
其他1.2720.3568.5921.31
房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0.558.8327.948.68
90至144平方米(含)3.8661.96182.4056.66
144平方米以上1.8229.21111.6034.66
支持购房套数首套5.2584.27266.1282.66
二套0.9815.7355.8217.34
贷款职工单缴存职工2.9046.55125.6539.03
双缴存职工3.3052.97194.5960.44
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0.030.481.700.53
贷款职工年龄30岁(含)以下2.1834.99108.6933.76
30岁-40岁(含)2.7644.30146.7545.58
40岁-50岁(含)1.0717.1756.5117.55
50岁以上0.223.539.993.10
贷款职工收入水平低于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6.1899.20318.8099.02
高于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含)0.050.803.140.98

三、业务收支及增值收益情况

(一)业务收入

全年收入64.08亿元,比上年增长2.96%。其中存款利息11.76亿元,委托贷款利息52.31亿元,其他58.03万元。

(二)业务支出

全年支出33.85亿元,比上年增长2.93%。其中支付缴存人利息32.55亿元,支付受委托银行归集手续费0.42亿元、委托贷款手续费0.87亿元,其他0.003亿元。

(三)增值收益

全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30.23亿元,比上年增长3.00%,增值收益率1.43%。

(四)增值收益分配

全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0.17亿元,提取管理费3.78亿元,提取公租房(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27.02亿元。2024年末累计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0.26亿元。

分城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及分配情况 表7
地区业务收入(亿元)业务支出(亿元)增值收益(亿元)增值收益率(%)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亿元)提取管理费用(亿元)提取公租房(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亿元)
云南省64.0833.8530.231.430.173.7827.02
昆明18.6010.178.421.350.001.027.40
昭通4.761.952.811.900.000.352.47
曲靖6.013.212.791.430.020.262.51
玉溪3.451.881.581.360.000.072.23
保山3.011.561.461.490.000.221.24
楚雄2.721.511.211.430.050.161.01
红河4.492.661.81.130.000.271.56
文山2.971.541.431.440.010.351.068
普洱3.251.731.511.400.000.221.30
西双版纳1.881.050.831.250.000.080.75
大理3.541.941.601.280.050.121.43
德宏2.211.051.161.900.000.071.09
丽江1.560.730.831.720.020.110.70
怒江0.880.440.441.510.000.100.34
迪庆1.330.650.681.590.000.190.50
临沧3.411.771.641.500.010.201.43

(五)管理费用支出

全年支出管理费用3.49亿元,比上年减少7.83%。其中人员经费2.31亿元、公用经费0.20亿元、专项经费0.99亿元。

四、资产风险情况

2024年末全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0.45亿元,逾期率0.27‰。

全年核销呆坏账0元,收回已核销呆坏账900元,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0.13亿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群体进一步扩大

全省净增实缴单位4430个,净增实缴职工5.95万人。

缴存人中,非公有制缴存单位职工占29.56%,比上年增加0.69个百分点。

新开户职工中,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人员等占59.59%;非本市职工13.04万人,占全部新开户职工46.96%。

(二)支持缴存人住房消费

租赁住房提取额28.54亿元,比上年增长31.04%;租赁住房提取19.88万人,比上年增长31.48%。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额440.22亿元,比上年增长5.42%;提取115.24万人,比上年下降0.23%。

发放个人住房贷款,首套住房贷款占84.29%,144平方米(含)以下住房贷款占70.83%,40岁(含)以下职工贷款占79.31%。2024年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19.90%,比上年增长1.2个百分点。

全年发放异地贷款5737笔28.71亿元;2024年末累计发放异地贷款2.05万笔91.39亿元,余额67.51亿元。

(三)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

全年提取公租房(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27.02亿元,占当年分配增值收益89.35%。

(四)节约职工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比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低0.50—0.85个百分点,全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在偿还期内可为职工节约利息约23.61亿元,平均每笔贷款可节约利息支出约3.79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从“好”到“优”,适时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全省秉持“稳市场、防风险、促转型”的原则,突出因城施策,采取提高贷款额度、既提又贷、优化住房套数认定等措施,支持缴存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购买保障性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曲靖、玉溪、大理等8个州市双职工贷款额度达100万元,楚雄、普洱、临沧、迪庆等11个州市单职工贷款达60万元以上。对生育多子女家庭给予10-30%的贷款、租房提取上浮额,单职工最高贷款额104万元、双职工最高贷款额130万元;持续推进商转公、商转组等贷款业务,落实异地贷款政策,满足租购住房需求,多措并举助力缴存人解决基本住房问题。

(二)从“点”到“面”,全面推进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制度

昆明市作为全国第二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城市,着力从“覆盖灵活就业群体、支持稳业安居、促进管理服务转型升级、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和深化探索”5个方面推进落实,借鉴先进试点城市经验做法,试点工作初见成效。其他15个州市也将“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研究制定出台相应政策文件,并开设办理相关业务,让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更多群体。昆明市新增开户2.17万人,实缴人数1.61万人,实缴率74.19%,实缴金额6941万元。全省新增开户3.82万人,实缴3.10万人,实缴金额14549万元。

(三)从“线下办”到“指尖办”,数字化发展助力住房公积金管理提质增效

    按照国家关于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工作部署,各公积金中心迭代升级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系统,加强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和群众少跑腿”,为申请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组织开展数据质量提升工作培训和数字化发展现场服务指导,利用电子稽查工具强化数据治理,提升数字化发展水平和服务能力。36项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可办,16项高频业务实现跨省通办,公积金信息查询、购房提取等常用业务实现掌上即办,以统一电子码替代缴存证明等3项纸质材料实现亮码可办。全省统一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业务一体化办理模式,实现申请、受理、审核、结果反馈全流程一网办理,公积金贷款购房减跑动、减环节、减时限、减材料指标压减率平均达83%。通过体验办、陪同办、集成办,全省16个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实现线下“只进一门”、线上“一网通办”,逐步达到好办易办。

   (四)从“租房受限”到“租房无忧”,提升租房安居保障能力

    坚持“租房优先于购房,保障房优先于商品房,首套房贷款优先于二套房贷款”原则,指导各州市优化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通过优化服务、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增加提取频次、简化提取材料等方式,实现“随租随取”,让符合条件的人租房更方便。对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缴存人,支持公积金直接划转至租赁机构支付房租,保障租房安居。    

(五)从“单一管”到“全域控”,加强住房公积金风险防控

严格落实《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指引》和住房公积金资金存储管理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个贷业务管理工作机制,紧盯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风险,及时发现问题、预判风险,对逾期贷款进行分类催收。强化资金存储监管,定期跟踪受委托银行资金存储变动及转出情况,牢牢守住资金安全。对个贷逾期率超过0.3‰的公积金中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督办催收通知,有效控制住房公积金个贷逾期率。2024年末全省个贷逾期率为0.27‰。

(六)从“党建引领”助推“业务争先”,展现公积金队伍精神文明建设新风貌

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坚持党建引领,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到先进城市公积金中心学习,或者邀请专家辅导培训,提高干部职工为民服务意识。2024年,1个中心保留国家级文明单位、7个中心保留省级文明单位,4个中心保留市级文明单位。昭阳分中心、文山管理部、玉溪中心城区管理部3个集体被住建部办公厅表扬为“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表现突出集体。省直中心服务大厅被评为 “全省巾帼文明岗”,丽江中心机关党支部被省委组织部评为“云岭先锋模范机关党组织”,楚雄中心被省委网信办评为“云岭网安—铸牢防线 护航云网2024年网络安全攻防暨应急演练优秀防守单位”,红河中心获“云南省民族团结示范单位”称号,昆明中心获“第四批昆明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称号,昭通中心市直分中心获昭通市“五星级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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