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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

# 住房公积金##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83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
  • 发文日期: 2025-04-30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贵州省
  • 生效日期: 2025-04-30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规定,现将贵州省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汇总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全省共设9个市(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个独立设置的省直分中心。从业人员852人,其中,在编634人,非在编218人。

(二)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和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负责对本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进行监督。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设立住房公积金监管处,负责住房公积金日常监管工作。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4年,新开户单位12476家,净增单位4904家;新开户27.25万人,净增2.69万人;实缴单位76760家,实缴310.14万人,缴存额592.1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6.82%、0.87%、4.02%。2024年末,缴存总额5124.1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07%;缴存余额1801.61亿元,同比增长7.20%。


表1 2024年分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地区实缴单位(万个)实缴人数(万人)缴存额(亿元)累计缴存总额(亿元)缴存余额(亿元)
贵州省7.68310.14592.165124.131801.61
贵阳市3.60115.86193.871379.00418.56
遵义市0.8648.64109.51882.96311.02
六盘水市0.3320.9838.35345.57123.52
安顺市0.3713.6728.64268.7387.78
毕节市0.5628.7051.08429.98159.41
铜仁市0.3719.5840.86348.80136.40
黔东南州0.5221.8247.73449.04189.80
黔南州0.6024.3744.22406.04153.48
黔西南州0.4816.5237.90323.18124.57

(二)提取:2024年,155.95万名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471.10亿元,同比增长1.42%;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9.56%,比上年减少2.03个百分点。2024年末,提取总额3322.52亿元。


表2 2024年分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

地区提取额(亿元)提取率(%)住房消费类提取额(亿元)非住房消费类提取额(亿元)累计提取总额(亿元)
贵州省471.1079.56354.23116.863322.52
贵阳市163.6984.43123.3940.30960.44
遵义市80.9573.9263.6017.35571.93
六盘水市29.7577.5722.237.52222.06
安顺市23.3981.6717.595.80180.95
毕节市40.0078.3130.129.88270.56
铜仁市32.9280.5723.619.31212.40
黔东南州37.4678.4826.4910.97259.25
黔南州33.7776.3724.908.87252.56
黔西南州29.1876.9922.306.87198.60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2024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15万笔225.24亿元,同比下降21.14%、17.88%。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84.66亿元。

2024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7.10万笔3084.91亿元,贷款余额1617.34亿元。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比率为89.77%,比上年末减少4.05个百分点。

2024年,通过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职工购建房652.93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21.34%。

2.异地贷款:2024年,发放异地贷款4103笔17.09亿元。2024年末,异地贷款总额95.70亿元,异地贷款余额65.29亿元。


表3 2024年分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情况

地区放贷笔数(万笔)贷款发放额(亿元)累计放贷笔数(万笔)累计贷款总额 (亿元)贷款余额(亿元)个人住房贷款率(%)
贵州省5.15225.24107.103084.911617.3489.75
贵阳市1.2256.1225.65733.20411.5198.32
遵义市1.0242.3919.78533.35263.2084.63
六盘水市0.4418.387.02192.14109.2488.44
安顺市0.3613.106.74158.6180.4491.65
毕节市0.5823.0411.38328.44153.3496.19
铜仁市0.4217.208.87223.01118.5786.93
黔东南州0.3716.1310.38303.83170.6989.94
黔南州0.3713.119.77240.03115.3974.91
黔西南州0.3815.167.51223.01105.9485.04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4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112笔5397.30万元,支持职工购建房面积1.16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1705.73万元。2024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18347笔548833.02万元,累计贴息4.09亿元。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24年,未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回收项目贷款1006万元。2024年末,累计发放项目贷款14.32亿元,项目贷款余额0万元。

(四)购买国债:2024年,未购买国债。

(五)融资:2024年末,融资总额6亿元。

(六)资金存储: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214.38亿元。其中,活期17.39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84.57亿元,1年以上定期22.99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89.43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89.77%。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4年,业务收入52.98亿元,同比增长4.70%。其中,存款利息2.57亿元,委托贷款利息49.71亿元,增值收益利息0.43亿元,其他0.26亿元。

(二)业务支出:2024年,业务支出29.07亿元,同比增长4.23%。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6.34亿元,归集手续费1.03亿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56亿元,其他0.14亿元。

(三)增值收益:2024年,增值收益23.91亿元,同比增长5.16%;增值收益率1.37%,比上年减少0.02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4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4433.06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6355.81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08324.05万元。

2024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5713.32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98733.55万元。

2024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74273.59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476877.99万元。


表4 2024年分城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及分配情况

地区业务收入(亿元)业务支出(亿元)增值收益(亿元)增值收益率(%)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亿元)提取管理费用(亿元)提取公租房(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亿元)
贵州省52.9829.0723.911.370.442.6420.83
贵阳市15.538.137.401.470.190.406.80
遵义市8.865.043.821.290.070.293.44
六盘水市3.892.151.741.450.050.131.56
安顺市2.581.411.171.370.030.160.98
毕节市4.882.472.411.550.040.212.17
铜仁市3.922.121.791.340.040.431.33
黔东南州5.653.132.521.360.000.661.86
黔南州4.142.511.631.100.000.221.41
黔西南州3.542.111.431.180.010.151.28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24年,管理费用支出17641.33万元,同比下降9.32%。其中,人员经费11781.13万元,公用经费1362.89万元,专项经费4497.31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4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8156.81万元,逾期率0.504‰,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74273.59万元。2024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24年末,未发生逾期项目贷款,逾期率为0‰,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0万元。2024年,未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6.59%,国有企业占21.50%,城镇集体企业占1.25%,外商投资企业占1.0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4.7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78%,灵活就业人员占0.21%,其他占2.82%;中、低收入占97.26%,高收入占2.74%。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9.14%,国有企业占15.97%,城镇集体企业占1.46%,外商投资企业占1.4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1.1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4.98%,灵活就业人员占1.02%,其他占4.87%;中、低收入占99.57%,高收入占0.43%。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1.0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8.37%,租赁住房占5.13%,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提取占0.0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8.8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95%,出境定居占0.46%,其他占2.16%。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7.06%,高收入占2.94%。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5.88%,90-144(含)平方米占80.64%,144平方米以上占13.48%。购买新房占74.81%,购买二手房占22.64%,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07%,其他占2.48%。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1.78%,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8.16%,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07%。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46.85%,30岁-40岁(含)占36.14%,40岁-50岁(含)占13.85%,50岁以上占3.16%;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3.62%,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6.38%;中、低收入占97.89%,高收入占2.11%。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全省有住房公积金试点城市2个,试点项目14个,贷款额度14.32亿元,建筑面积107.12万平方米。2024年末,14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

(四)住房贡献率:2024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97.95%。

六、其他事项

(一)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激发新动能。一是落实国家关于下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等政策红利。二是指导各地动态更新政策措施,提高了租房提取额度和频次、提高了贷款额度,开展了灵活就业人员制度建设等。

(二)围绕“跨省通办”,提供新服务。积极利用全国监管平台和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系统融通。一是实现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住房公积金补缴、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等13项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业务。二是推行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事项“亮码可办”工作。三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工作要求,推动了退休一件事、上市一件事等多个“一件事”政务服务优化办理,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

(三)积极开展“四个专项行动”,开创新格局

开展“服务提升行动”,服务再上新台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树立为民服务良好形象。一是做好政策优化和规范,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又提又贷”,优化了二套房认定,存量商业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家庭代际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探索支持多元化住房消费等,扩大住房公积金支持范围;二是将服务网点进一步延伸至银行网点、社区等,推行“5+2周末不打烊”“午间值守”等措施,方便缴存人就近办、错峰办;三是规范设置服务大厅和网点,使用统一的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科学设置服务设备和窗口,办事环境的整洁、明亮、舒适,提升办事群众的体验感;四是开展业务培训。8月举办了“全省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和风险防控专题培训”,10月与省建行联合在上海举办了“金融助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班”,着力提升全省住房公积金系统的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

开展“服务进城务工人员行动”,制度实现新突破。创新优化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将进城务工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制度保障范围,打造以自愿缴存为基础、存取自由、权益对等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新模式。通过努力,全省灵活就业人员累计开户人数达到10446人,月均实缴超过4000人,缴存总额2.19亿元。2024年为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2777笔2665.27万元,为2939户灵活就业人员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9.04亿元。

开展“逾期追缴行动”,风控取得新成效。针对我省住房公积金逾期偏高的情况,采取摸清底数、分析现状,完善措施等方法,扎实开展贷款逾期追缴工作。一是完善管理机制。规范管理措施,严格审批流程,调整对受委托银行的考核办法,压实了受理、审批、贷后管理全流程银行、中心、房开企业等多方责任。二是建立工作机制。实行“一户一档”分类管理,按照“日统计、周调度、月通报”进行调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函询和现场督导。三是建立联动机制。加强与司法部门的“府院联动”机制,规范贷款逾期、强制执行、骗提骗贷追缴等;印发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协同追收机制的通知》,推动各地中心加强合作,协同配合,划扣逾期。通过努力,全省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额从2023年末的13330.97万元,下降至2024年末的8156.81万元,减少5174.16万元,逾期率从0.845‰,下降至0.504‰。

开展“平台接轨行动”,数字化发展迈出新步伐。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努力建成一套标准化、集约化、智能化的数据支撑体系。一是积极开展数据治理。全面排查基础数据、治理存疑数据。累计治理问题数据1.96亿条,整体数据质检合格率在95%以上,抽查通过率均为100%;二是积极推进系统更新。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黔西南州、铜仁市、黔南州对现有业务系统进行了升级,不断拓展服务渠道和业务系统。黔东南州开发建设了全新的业务系统,构建数字化调度体系,创新实现数据治理、风险监测、服务效能等领域的全域分析研判、预警监测;三是完成了省级住房公积金主题库建设。编制了《贵州省住房公积金数据资源归集标准(第一批)》和《贵州省住房公积金数据编码表》,规范了基础数据采集。完成了省级住房公积金主题库建设。截至12月31日,已完成省直、贵阳、遵义、六盘水、毕节、铜仁、黔西南州7个中心的数据采集、校验、评估,为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新模式奠定了基础。

(四)当年住房公积金机构及从业人员所获荣誉情况。

1.贵阳中心政务服务处、遵义中心新蒲管理部、六盘水中心、安顺中心城区管理部、毕节中心织金县管理部、铜仁中心、黔东南中心凯里市管理部、黔东南中心归集管理科、黔南中心、黔西南中心被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彰为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2.贵阳中心刘祖丽、梁江同志,遵义中心骆尧、王小驹、卢勇兵同志,六盘水中心陈绪昌同志,安顺中心吴燮春、刘彬同志,毕节中心代官平同志,铜仁中心向万富同志,黔东南中心王伶俐、潘晓琳、胡琴艳、孙广慧、吴方禹同志,黔南中心袁飞、蔡晓庆、徐德勇、胡兴鑫同志被表彰为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先进个人。

3.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区管理部被贵州省妇女联合会、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为“贵州省三八红旗集体”。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贵州省财政厅

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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