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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公积金〔2025〕9号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行“一证办理” 有关事项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02

  • 发文字号: 郑公积金〔2025〕9号
  • 发文单位: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5-05-27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河南省郑州市
  • 生效日期: 2025-05-27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有关单位(部门),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深入贯彻落实《郑州市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切实加强信息共享应用,全面推进数据赋能,提升服务效率,做到“减证便民”,进一步方便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经研究决定,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签订商品房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后,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即可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原来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纸质申请材料可以不再提供。申请材料减免情况见《公积金贷款纸质申请材料新旧清单对照表》。

本通知自2025年5月27日起施行。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27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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