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人才发展政策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81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 发文日期: 2025-05-21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辽宁省大连市
  • 生效日期: 2025-05-22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更好支持各类人才解决住房问题,现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人才发展有关政策优化如下

已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与学士学位的高校毕业生经过认定的我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单人或双人最高贷款额度在当期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20万元,贷款额度不受借款人贷款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倍数限制。

同时符合多项贷款额度支持政策的,借款人仅可选择享受其中一项支持政策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贷款政策不变。

本通知自2025年5月22日起实施,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5年5月21日

原文链接
  • 关于我们

  • HR政策库介绍
  • 联系我们

  • 电话:400-668-5151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