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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缴存时间系数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75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许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5-05-21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河南省许昌市
  • 生效日期: 2025-05-26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为进一步加大对职工购房支持力度,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和资金使用情况,自2025年5月26日起,对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缴存时间系数作如下调整:

一、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下的,缴存时间系数为0.6;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3-36个月(含)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0;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7个月(含)以上的,缴存时间系数为2.0。

二、2025年5月26日前已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仍按原政策执行。


许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21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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