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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贯彻2025年第一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决议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76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5-05-16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河北省邯郸市
  • 生效日期: 2025-05-16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县(市、区)管理部、机关各科(室):

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调整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的议题,现就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夫妻双方连续缴存公积金年限之和满10年的,最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到100万元

二、对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当地政府引进的重点企业的职工,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由“公积金欠缴不超过3个月”,放宽到“公积金欠缴3年之内”。

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12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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